4月1日,泸县宣传部公号“泸县发布”称:“当日上午6时左右,泸县太伏中学一学生(赵某,男,14岁,初二学生)在住宿楼外死亡。”
花季年龄,何以凋零?泸县百姓对此议论纷纷。
4月2日,“泸县发布”公布:“经公安机关现场勘验、尸表检验和调查走访,赵某损伤符合高坠伤特征,现有证据排除他人加害死亡,具体死亡原因需依法按程序待家属同意后尸体检验确认。县教育局已牵头对学校常规管理情况开展调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仅一天就排除他杀?一石激起千层浪。记者获得的信源视频证实,孩子母亲冲进殡仪馆,剪开孩子衣衫,孩子后背有大面积青紫,手部肘部有伤痕。旁人一边摇头叹息,一边拍照上传。
有人在微信圈中转发,说学校5个校霸活活把人打死,校霸勒索后爷爷奶奶报警,但派出所的人登记了就没管……一时间,对官方的质疑此起彼伏,特别对“排除他杀”不认可。
4月3日,“泸县发布”再次公告:“个别网民编造发布‘五名学生打死同学,其中一人已自杀’、‘孩子已经离开,全身被打得淤青死血,手脚被打断’等不实信息,造谣生事,煽动群众聚集滋事,查实唐某、李某、姚某、郑某网上造谣传谣的违法事实。”“目前,无证据证明死者系他杀,其损伤符合高坠伤特征。目前,公安机关正积极与家属沟通,争取家属同意并启动尸检程序。尸检工作将严格按程序展开,检察机关全程监督,尽快查明死亡原因。”
记者了解最新情况是家长正寻找第三方法医参加尸检,还未达成一致。
网民“我就是小小何同志”在泸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泸县”愤怒留言:“你们都没有尸检,就排除了他杀了?你们现在又说静待结果!前后矛盾!”
网民“要改名了呵呵”质疑:“高空坠亡只是死亡原因,什么时候可以作为证据排除他杀了?难道没有因人为外力导致坠亡的可能性?死者如果自杀请问遗书在哪?如果有校园暴力请问那几个校霸审问了吗?警方如此敷衍判案能平民愤?”
目前此事仍未立案,理由从最初“有证据排除他人加害死亡”,变为“无证据证明死者系他杀”。记者感觉,从“有”变“无”,一字之差,当地的责任就轻了很多。
据公告来看,孩子自杀还是他杀,在尸检结果出来之前,已然被官方确定。那这样的尸检,有何意义?
死者赵某的班主任张丹老师说:“赵某是个好孩子,偶尔调皮,因父母离异,我只见过他的爷爷奶奶,没去过他家里。出事之后,我压力很大。”张丹还说:“赵某与同班同学处得很好,网上之说不可信。”
透过现象看本质,然而从当地群众对霸凌问题反应如此之大,或许对泸县教育存在的问题能有一丝领悟。那么究竟存不存在霸凌现象呢?
县教育局长朱大清、太伏中学校长陈良向记者表示,此事由警方接手,是否有霸凌现象由警方处理。记者表示警方没有立案时,他们坚持,还是得由警方处理。
陈良说:“我只能说,发生这样的事,说明学校管理还不到位,缺少对学生的人文关心,今后将加大力度,严格管理。”
4月5日20点,泸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泸县太伏中学一学生死亡事件的情况通报,通报感谢社会各界对泸县太伏中学一学生死亡事件调查工作的关注和舆论监督,同时表示省市县公安刑侦部门正全力开展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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