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为丙型肝炎、丙肝,是一种由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引起的病毒性肝炎,主要经输血、针刺、吸毒等传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篇丙肝的治疗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丙肝的治疗方法(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抗病毒治疗的目的抗病毒治疗的目的是清除或持续抑制体内的HCV,以改善或减轻肝损害、阻止进展为肝硬化、肝衰竭或HCC,并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2、抗病毒疗效判定。3、抗病毒治疗的适应证只有确诊为血清HcV-RNA阳性的丙型肝炎病人才需要抗病毒治疗。
(1)急性丙型肝炎:急性期HCV感染的最佳治疗方案尚未确定,可将治疗推迟至急性肝炎发作后8~12周进行。如仍检测到HCV-RNA阳性,即应开始抗病毒治疗。普通IFNα3-MU,隔日1次肌内或皮下注射,疗程为24周,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应同时服用利巴韦林800~l000mg/d。
(2)慢性丙型肝炎:①ALT或AST持续或反复升高,或肝组织学有明显炎症坏死(G≥2)或中度以上纤维化(S≥2)者,易进展为肝硬化,应给予积极治疗。②ALT持续正常者大多数肝病变较轻,应根据肝活检病理学结果决定是否治疗。对已有明显纤维化(s2、S3)者,无论炎症坏死程度如何,均应给予抗病毒治疗;对轻微炎症坏死且无明显纤维化(S0、S1)者,可暂不治疗,但每隔3~6个月应检测肝功能。③ALT水平并不是预测病人对IFNα应答的重要指标。对于ALT正常或轻度升高的丙型肝炎病人,只要HCV-RNA阳性,也可进行治疗。
(3)丙型肝炎肝硬化:①代偿期肝硬化(Child-PughA级)病人,尽管对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的耐受性和效果有所降低,但为使病情稳定、延缓或阻止肝衰竭和HCC等并发症的发生,建议在严密观察下给予抗病毒治疗。②失代偿期肝硬化病人,多难以耐受IFNα治疗的不良反应,有条件者应行肝脏移植术。
(4)肝移植后丙型肝炎复发:HCV相关的肝硬化或HCC病人经肝移植后,HCV感染复发率很高。IFNα治疗对此类病人有一定效果,但有促进对移植肝排斥反应的可能,可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和严密观察下进行抗病毒治疗。
4、抗病毒治疗的禁忌证。
5、抗病毒治疗的有效药物干扰素(IFN)α是抗HCV的有效药物,包括普通IFN-cα、复合IFN和聚乙二醇(PEG)化干扰素α(PEG-IFNα)。后者是在IFNα分子上交联无活性、无毒性的PEG分子,延缓IFNα注射后的吸收和体内清除过程,其半衰期较长,每周1次给药即可维持有效血药浓度。复合IFN9mg相当于普通IFNα3MU。PEG-IFNα与利巴韦林联合应用是目前最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案,其次是普通IFNcc或复合IFN与利巴韦林联合疗法,均优于单用IFNα。如无利巴韦林的禁忌证,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均应采用联合疗法。
6、慢性丙型肝炎治疗方案
治疗前应进行HCVRNA基因分型(1型和非l型)和血中HCVRNA定量,以决定抗病毒治疗的疗程和利巴韦林的剂量。
(1)HCV-RNA基因为1型,和(或)HCV-RNA定量≥2×10^6拷贝/ml者,可选用下列方案之一:①PEG—IFNα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方案。PEG—IFNα-2a180μg,每周1次皮下注射,联合口服利巴韦林1000mg/d,至12周时检测HCV-RNA:如HCV-RNA下降幅度<2个对数级,则考虑停药;如HCV-RNA定性检测为阴转,或低于定量法的最低检测限,继续治疗至48周;如HCVRNA未转阴,但下降≥2个对数级,则继续治疗到24周。如24周时HCVRNA转阴,可继续治疗到48周;如果24周时仍未转阴,则停药观察。注意:美国肝病研究学会“2009丙型肝炎诊治指南”中认为,当HCV基因1型病人联合用药时,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利巴韦林按体重给药效果更好:体重<65kg者,800mg/d;65~85kg者,1000mg/d;85~105kg者,l200mg/d;105~125kg者,1400mg/d。②普通IFNo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方案。IFNα3~5MU,隔日1次肌内或皮下注射,联合口服利巴韦林l000mg/d,建议治疗48周。③不能耐受利巴韦林不良反应者治疗方案。可单用普通IFNα、复合IFN或PEG—IFN,方法同上。
(2)HCVRNA基因为非1型,和(或)HCVRNA定量<2×10^6拷贝/ml者,可采用以下治疗方案之一:①PEG-IFNα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方案。PEG-IFNα-2a180μg,每周1次皮下注射,联合应用利巴韦林800mg/d,治疗24周。②普通IFNα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方案:IFNα3MU,每周3次肌内或皮下注射,联合应利巴韦林800~1000mg/d,治疗24~48周。③不能耐受利巴韦林不良反应者治疗方案。可单用普通IFNα或PEG-IFNα。注:有文献报道,利巴韦林的有效剂量为>10.6mg/kg。
(3)对于治疗后复发或无应答病人的治疗①对于初次单用IFNα治疗后复发的病人,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采用PEG-IFNα2a或普通IFNα联合利巴韦林再次治疗,可获得较高SVR率。②对于初次单用IFNα无应答的病人,采用普通IFN。c或PEG-IFNα2a联合利巴韦林再次治疗,其SVR率较低。③对于初次应用普通IFNG和利巴韦林联合疗法无应答或复发的病人,可试用PEG-IFNα2a与利巴韦林联合疗法。
7、抗病毒治疗的不良反应及处理方法
(1)IFNα的主要不良反应。
(2)利巴韦林的主要不良反应:利巴韦林的主要不良反应为溶血和致畸作用。①及时发现溶血性贫血:需定期做血液学检测,包括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和网织红细胞计数。肾功能不全者可引起严重溶血,应禁用利巴韦林。当Hb≤100g/L时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应减量;Hb≤80g/L时应停药。②致畸胜:男女病人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6个月内均应采取避孕措施。③其他不良反应:利巴韦林还可引起乏力、抑郁、失眠、眩晕、纳差、恶心、皮肤干燥、瘙痒、咳嗽和高尿酸血症等。
丙肝的治疗方法(二)
1、专家们一致认为,α干扰素是目前治疗丙肝惟一有效的药物,故希望丙肝患者不要轻易放弃干扰素治疗。我们曾遇到数位丙肝患者应用α干扰素3~6个月没有反应,而应用到9个月时疗效明显,一直应用到12个月甚至更久,取得理想疗效。有人曾提出,应用干扰素6个月无效就要停用,这不一定准确,停用干扰素还能用什么?丙肝进展缓慢,与乙肝不同,干扰素治疗的疗程一定要充足。当然也可增加剂量,由300万单位/次增加到500万~600万单位/次。
2、可改用复合干扰素。复合干扰素是应用基因重组技术,对干扰素各种亚型进行重组而得到的非天然干扰素,它比原来的α干扰素的抗丙肝病毒作用至少大5倍,不良反应为轻到中度,与其他类型干扰素相似。丙肝病人使用其他类型干扰素无效时,可改用复合干扰素,每次皮下注射9微克,每周3次,6~12个月为一疗程。此药国内市场上有售,上海等地已应用于临床,效果较好。
3、联合用药。目前推荐的方案是干扰素联合病毒唑(利巴韦林),还可应用干扰素联合胸腺肽(Tα1),后者每次1.6毫克皮下注射,每周应用2~3次。新近研究,国产中药氧化苦参碱注射剂除有抗乙肝病毒作用外,还有抗丙肝病毒作用,有人应用于临床,每次200毫克肌注,每日2次,疗效很好,不逊于干扰素。可和干扰素联合应用治疗丙肝。
4、丙肝治不好还要分析原因。一般如果丙肝合并肝硬化、脂肪肝、糖尿病、心脏病、胆道感染、HIV感染等,都难以治疗。此时对于合并症也应适当治疗,否则不会收到满意效果。还有研究发现,许多难治性丙肝病人血清铁较高,肝细胞内含铁也多,影响疗效。有人给丙肝患者应用乳铁蛋白,使其结合过多的铁,排出体外。乳铁蛋白是一种转铁蛋白,同时有免疫调节作用。
5、治疗适应症问题也很重要。有的丙肝病毒感染者不是治疗适应症患者,或者不是应用干扰素治疗的适应症患者。病人血清AL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即原GPT)水平正常者不是抗病毒治疗的适应症患者;无纤维化(FO期)或轻微肝纤维化(F1期)也不一定需要抗病毒治疗。肝硬化及肝功能失代偿患者通常不给予目前的抗病毒治疗,因为治疗无效。专家们建议,丙肝的肝纤维化F2期和F3期是抗病毒(干扰素)治疗的最佳适应症,肝硬化早期可考虑抗病毒治疗。丙肝病毒基因型与抗病毒治疗也有关系。所以,慢性丙肝病人应争取进行肝
活检和丙肝病毒基因型及病毒载量的测定,为治疗提供可靠的依据。
6、疗效判定不能完全以ALT为标准,主要应以丙肝病毒核糖核酸(HCVRNA)来验证。如果HCVRNA转阴,说明治疗的效果好;如治疗结束,HCVRNA仍为阴性,这叫“持续应答”,最理想。有的患者以抗—HCV的阳性或阴性来判断干扰素疗效,这是不对的,抗—HCV是抗体,当HCVRNA转阴后,抗—HCV仍然可以阳性,可持续数年不消失。所以丙肝病人在治疗前后一定要检测HCVRNA,以准确判定干扰素的疗效,莫将有效当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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